(1)比赛时,如遇到大风浪或其它特殊情况,航道主裁判有权停 止舟艇划行。通知的方式:用连续挥动红旗和大声呼喊“停止"。 (2)某舟艇在没有通知停止划行的情况下而停止的舟艇,则以自 动弃权论。而自动弃权者,不得参加下一轮的比赛。 (3)重新比赛的时间,应提前通知各参赛队。 比赛途中的犯规 (1)舟艇出发后,应在自己的航道划行,因故越出自己的航道, 而影响妨碍了该航道上正常划行的舟艇,将视被妨碍艇受影响的位置、 名次,以及是否仍有取胜机会等情况,而作出适当处理:可以停止该组 比赛;可以警告责任艇或该艇的比赛;可以取消责任艇比赛资格。 (1) 在途中划行的舟艇,不得为了取得有利的条件而划开自己的 航道,否则,将予以警告或取消比赛资格。 (3)比赛途中,不允许伴划,航道外划向起点的舟艇,遇到比赛 舟艇时,要主动停下来,否则,将予以警告。 (4)未经航道裁判员通知而自行停止划行的舟艇,不得要求参加 下一轮比赛或重赛。 (5)如果两艇均偏离航道而造成互相妨碍,应尽快回到各自的正 确航道继续比赛,如果停止划行,则作弃权处理,只有航道裁判员才能 判断各艇是否在其本身的航道上。 终点规则 (1)当艇首到达终点线时,表示舟艇划完全程。但舟艇全部通过 终点线方为有效。 ’ (2)有舵手舟艇到达终点时,其舵手不在艇上,其成绩无效。任 何舟艇如果桨手不在艇上,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终点,其比赛成绩仍然 有效。 (3)在不影响其他舟艇通过终点或者是不影响终点裁判对名次的 判断的情况下,舟艇不在本航道内通过终点也判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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